丢失价值六万元的报账药发票
价值六万元的药发票被快递公司的业务员在送达的途中丢失无法找回,按快递服务协议可赔偿邮资的5倍即100元,此件没有保价,快递单上也没注明是药发票。医院给我们将药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和重新打的费用清单都盖了鲜章,但相关县的医保局拒绝报账,说他们的制度不允许复印件代替原件,叫我们找快递公司负责,与他们无关。快递公司有霸王条款,医保局有大于国家保障政策的恒古不变的制度,可患癌症的母亲还等着这笔钱救命啦!我们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知道该怎么正当索取母亲的这笔意外丢失的属于正当享受国家保障的救命钱?请问正义的律师们,我们该怎么办?请详细指点迷津,恭谢了!急!!!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9-28-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你们可以叫快递公司向医保局出具证明药发票在送达的途中丢失无法找回的证明,加上医院给你们将药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和重新打的费用清单都盖了鲜章,且你们当事人也向医保局写个承诺,也就是要保证凭医院的记账联的复印件和重新打的费用清单报账以后,即使今后药发票找回了也不在重复报账叫医保局,如果医保局再拒绝的话,一是起诉,二是将你母亲送去医保局办公室,交给他们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