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原委是:我从今年3月8日报考一所驾校学习,刚开始一直都比较顺利,直到“十选四”前三项,在今年6月18日(星期六)下午5时驾校短信通知我在6月21日(星期二)要进行长训两天时间,我因要在6月21日工作出差的原因,而未能及时的参加驾校所安排的长训,但这一原因我已于6月18日(星期六)下午6时打电话给驾校取消其长训,帮忙另作安排时间。而驾校事先也未安排长训前的学车培训,事后驾校就要求我提交RMB400元的缺考费,当然本人没有同意,因为合同上虽然写明说缺考长训是要提交RMB400元的缺考费,但是合同也有写学员因特殊的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提前48小时通知驾校,如果未通知则算是学员缺考。
因为这一事情,直到今天马上十月份了,驾校一直都未能安排我长训,中途拖延的时间已经开4个月了,我想请问律师,驾校这样做是否合法,谢谢。
补充提问:
陈律师:
非常感谢您的答案,但我想再请教一下,我如果把我当天和驾校通电话的时间记录打印出来呢,这样可以作为证据吗?因为是通的电话,当时是没有电话录音,而其他的人证也不能够提供,或者说我还可以想其他的办法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30-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你应该提供出但这一原因你已于6月18日(星期六)下午6时打电话给驾校取消其长训,帮忙另作安排时间的证据,驾校就违反合同,否则,按合同你不利。如果把你当天和驾校通电话的时间记录打印出来,只能说明你们通过电话,但不能反映出说的意思,我建议你现在采取补救措施,再和驾校那次接你电话的人通话,请他回忆你于6月18日(星期六)下午6时曾经和他电话上说过因要在6月21日工作出差的原因,打电话给驾校取消其长训,帮忙另作安排时间。如果驾校接电话的人不否认你曾经提出过,对方也接受,那么,对你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