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 通 事 故 案 例
律师:你好!以下事由:请问我部有责任吗?若有责任有多大?谢谢帮助。联系电话:15987591872,联系人:张清钢,qq313056883。
事由:我部施工一条三级公路,新公路下方是一条县乡公路,详见图三。在弃土场位置弃土后由于地质原因整体下滑移倒至道路交通不畅通,运输矿石的四轴运输车近100辆滞留在公路上,为了错车便于通行,我部先放行弃土场江水上游的小型车辆20多辆往下游宽处停放,(因考虑下游道路宽,5米宽,该段路双向停车不止能停放行的车辆,没有我方人员指挥,放行的小型车辆能通行就一直往下游通行)后放行下游的大车往上游通行,放行过程中一辆小型货车装有水泥5吨左右在(图一)两辆红车(停放)位置错车侧翻到江内,一人受伤一人失踪,时间在晚上10点左右,驾驶员无证驾驶,事故发生后交警等部门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事后一周车主找到我方要求赔偿损失,原因是我方保通期间未能正常保通(畅通),此事我部认为是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请问我部有责任吗?若有责任有多大?谢谢帮助。
两辆红色运输车前面一辆的位置是车辆侧翻现场(图一)
公路路基外侧压塌侧翻现场(图二)
施工及车辆侧翻位置示意图(图三)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10-1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