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本人于1980年参加工作。97年因故公司给予我错误的除名处理。2007年本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撤销除名处理的决定,劳动关系成立。请问工龄公司应该计算吗?
公司未给予我计算养老和医疗保险.劳动关系成立:我应该享受与公司职工的同等待遇,但是其他职工都享受了养老及医疗保险,而我未享受,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去得到养老及医疗保险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10-16-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公司应该从1980年起计算工龄,并且补交养老和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