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索赔在看守所病了但被拒绝看病导致危及生命
我妈妈是农村的村里边的会计,家住湖北省英山县三门村!八月份因人举报贪污被检察院反贪局带走并拘留五十多天。在拘留期间因头痛多次向看守所及检察院提出检查治病,但是他们说,\"你以为你病了就能放了你!\"拒绝她去检查看病!结果九月22号突然在看守所得厕所里晕倒在罗田人民医院诊断出头局网膜破裂出血,并下病危通知书。第二天转院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诊断动出是脉瘤破裂,再次下病危通知书!九月二十七号晚上第二次出血,当晚急诊手术!现在一个多月了妈妈的的意识不清,不会说话!住院费已经花了十几万!!!请问这样情况可以向检察院索赔吗,索赔金额怎么算呢,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索赔?其实妈妈并没有贪污,一个贫困县的村能有什么钱贪污呢!请指点!农村人实在没办法啊!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11-03-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层层控告执法机关乱象行为,为你妈妈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