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诈骗

2011年6月8日,在房产中介见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原业主将其房产卖与我,已经支付定金2万以及首期房款13万元(全款由业主收取),可业主收款后却违约,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经过双方协商,2011年8月1日,原业主与我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业主违约,应该支付我款项17.5万元,并在8月8日前付还7万,同年8月15日前付还5.5万元,同年8月20日前付还5万元,补充协议后,业主只还款11.5万,尚欠6万,多次协商催讨,业主都以种种借口理由推辞。而业主在签订补充协议后,并以房屋抵押给第三方个人套取现金10万。
以房屋买卖套取现金方式作为资金周转,已被我得知,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到买卖合同期满,本以为息事宁人态度调解签订补充协议可以解决事情,却在补充协议到期前,抵押给第三方再套取现金,也没有归还余款!无奈之下,我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索还6万元,法院以民事调解书,胜诉!我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业主6万元财产,并已提供担保!判决在11月30日前将房款付还。但却至今还是未返还尚欠房款,我方律师却无法帮我拿回6万元,对此深感失望!而查封6万元,不是查封业主物业,现还在该物业居住!深感气愤~请问律师,是否可以构成诈骗?是否构成一房多卖?在约定时间内拖延时间还款!请律师帮帮我!如何才能拿到我的血汗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21-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现在你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我咨询陈道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重庆朋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重庆 南岸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行政诉讼 商帐追收 取保候审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道平律师 > 陈道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