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优先抚养权?
他是山东人,我是昆明人,经人介绍于2005年登记结婚,现结婚七年,现在有一女儿(2岁10月)。早在孩子两个月的时候我就提出,原因是其工作太忙无暇照顾孩子,加之其父母有病,兄弟姐妹众多(5个)。婚前婚后财产清楚,现在由于感情破裂,想协议离婚,但他坚决不放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改怎样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的条件比他好)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1-02-状态:未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条件比他好是法律规定争取抚养孩子的条件。加之其父母有病,你应该将这些证据交法院,应该判孩子给你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