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公证
我的爷爷奶奶申请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和老人家商量好了,我出全款把房子买下,但是房产证上写的肯定是爷爷奶奶的名字。由于我的父亲还有2个亲兄弟,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打算做下公证或者律师事务所的签协议,不知道这些协议或者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假设将来真的发生与这套房的遗产纠纷,所做的公证或者协议能否在法律上保护我的经济权益?请熟悉经济适用房法规的朋友劳神解答下,万分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1-05-状态:已解决]
陈道平律师的解答:
最好你爷爷奶奶去公证处申请公证。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w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