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应如何分配?
男女双方协议购买,在同居期间购买一套房产,房产证在婚前办下来的,写了男方的名字,请问女方有权分配该房产吗?(女方也出资)应如何分配?
补充提问:
是共同购买,而且也不是男方全部付清房款,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返还借款。男方一直拖延不打结婚证,而且在搬进新房前,男女方借住在女方姐家的房子,而且没有付房租给女方的姐姐。2003年谈恋爱同居到2005年,房产证办下来,女方不防备,也没有强烈要求要写名字到房产证上,但协议购买合同是双方的签字。2007年双方的结婚证办好,请问,真如律师说的,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就只能得赔偿款吗?这难道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男方不经过女方同意就可以随意处置这套房产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9-05-状态:未解决]
邝松正律师的解答:
您好,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可就出资比例获得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