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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个人应缴的8%时按什么标准计算利息
我是盐城盐都的一名企业职工,在去年5.20补缴了2001.8.到2004.7.共35个月的企业部分养老保险(20%),缴了12912元,而在今年7月15年到期补缴个人部分的时候,却说要交9000多元,解释说有4000左右的利息,不知有什么样的规定标准?
咨询者:
fa2147612939
江苏
[
咨询时间:2016-07-15
-
状态:未解决
]
刘建平律师的解答:
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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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律师
执业机构:
江苏包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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