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宁波福达刀片厂去

原告宁波福达刀片厂去年3月份在我店里购买啄木鸟刀片3盒,共计6元正,当时我不知道是商标侵权商品,也就是假的。现在原告告我们商标侵权,要2万。在我提供了我正规进货单和在哪家拿的货,而且我的利润只有0.5元. 正常我这种应该可以免责的么。现在一审法官判我赔偿1. 5万元,我想问下是否合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8-06-11-状态:已解决]
刘建平律师的解答:

你要及时上诉,把你的上家列为共同被告。

我咨询刘建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包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建平律师 > 刘建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