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求房子上加名字
我跟女朋友准备结婚了,但是现在买的房子是我家人出的首付及装修费共计13万元,到现在为止,我本人支付贷款(本金加利息)也有3万了,现在女方要求婚后加名字,请问怎样才能保护我家人出的那13万元。加上名字是不是意味着那13万元同时也属于赠予给我女朋友了。如果婚前财产公正,表示那13万元是属于我家人支付,离婚时又怎么算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3-07-26-状态:未解决]
李洪秀律师的解答:
如果房子的产权人是你,加了名字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3万元可做为你家人的债权,由你夫妻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