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婚

我弟弟于1999年12月入伍,2011年11复员回家。他在2006年,与本地一名女青年登记结婚,登记时没有提供自己的军人身份,而是用入伍以前办理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登记的,婚后生有一女。后他又于2011年8月与另一名女同志从部队开证明的办法登记结婚,现怀有身孕近七个月。如今,两名女同志均已知道我弟弟的重婚问题。请问: 1.我弟弟前后两次领取的结婚证哪个是有效?哪个无效? 2.如果对方起诉,我弟弟将面临什么样的审判?像他这种情况会判多长时间?如果说赔偿,怎么赔偿?赔偿多少? 3.如果双方均不起诉,他与一方协议离婚,是否需要赔偿,需要的话赔偿多少?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2-01-30-状态:未解决]
欧阳楚平律师的解答:

第一个登记是合法有效的,重婚一般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个登记的人才有权起诉他重婚。如果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多少要看当地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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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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