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责任全在我?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女朋友即当事人在学校,刚换了寝室,不是一个班的,因为跟室友联系不多,接触很少。我女朋友这人也比较随意的,但是寝室里面有个室友人品有些问题。本来在一起生活,就是能相互帮助的就相互帮助,当事人(我女朋友,下同)基本也是对她那个室友有求必应的。但是她的室友好像经常找茬似地,经常为难当事人,好像以欺负她为乐趣啦。寝室另外两个人是她老乡,也站在她那边。当事人本来想着尽量就避开算了,本来交道也打得少,但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其室友总在生活上刁钻无理。当事人就跟她也交流过,可是无果,她还不停的骂当事人。开始是想着算了,但是她有时没事就骂。当事人挺委屈,所以去跟她同校的朋友诉苦,她朋友听了有这样的人很气愤。就一起去跟她理论。当然这样的人,理论没用的。然后当事人朋友就跟其室友吵起来了。这次就散了,之后,当事人室友就一直骂当事人及其朋友(是没个完的骂)。后来,当事人气不过了,就寻其朋友再次跟其理论。这次理论,又是当事人室友开骂开始,当事人朋友听了后,非常恼火,故而打了其室友。打得并不重,但是确实打了。之后就散了。事隔一周后,当事人的室友又叫其家人打了当事人的朋友,有点重,并去医院了。随后学校就介入其中了。
纵观事件,我女朋友即当事人也清楚,事情起由在她,所以即时去承认了错误。并在当晚给其朋友垫付了300块医药费。当学校的处理,让人非常的气氛。本来多方都有错的情况下,应该也要大家分摊责任,可是,学校最后说责任都在我女朋友这儿,她们的医药费什么都要她付。让我觉得不明不白了。开始就是在当冤大头,最后又是在当冤大头。
做人有必要如此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步,还欺人太甚。我女朋友如果不是为了学这双学位而换了寝室,也不会受这么大委屈。
所以我想问,这个事情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全部在我女朋友当事人身上么?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12-05-状态:未解决]
侯金刚律师的解答:
学校处理得当;你女朋友不冤。你之所以觉得你女朋友冤,是因为她是你的女朋友。
室友有些矛盾是正常的,你女朋友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班集体的力量、学校的力量进行解决。寻求外部力量打上门来,显然是错误的,是不能鼓励与提倡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你女朋友跟外援把室友打伤,当然要负责任;自己找来的外援受伤了,你女朋友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你女朋友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