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么分
我老公跟我要离婚,我们02年结的婚,房子是03年买的,房价共十四万,当时首付了八万其中他父母出了五万我们出了三万,余下的六万我们共同还贷款,还了两年后(共用了两万八)他父母又帮我们补完余下的房款(用了四万三),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到60万,请问我应该分到多少?
现在婆婆以当初她们出资最多为由,要收回房子,房子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名字,请问婆婆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们把房子卖了还钱给她,是还当初首付的钱还是连现在增值的部份都要一起还?
补充提问:
可婚姻法新解释说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名字是自己孩子的就是单方赠与,婆婆跟老公就要用这一条要我净身出户。我该怎么办啊?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9-08-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婆婆收回房子不合理,该房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把房子卖了还钱,只还当初的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