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要承担所有的医药费?

中午我骑摩托车回家的路上,当时车速在30码左右。一小孩(11岁)突然从花坛跳出来,刚好撞到我车的把手上,我立极送到他到医院治疗,经检查手臂骨折,身上有轻微的擦伤。现在已用去近一千,医生还要求住院。请问这所有的医药费是不是都由我一人承担,小孩的父母不需要负相关的责任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9-11-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小孩横穿马路,没注意观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自己应承担部分责任。

我咨询杨长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长喜律师 > 杨长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