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算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吗?
父亲的继母嫁过来的第二年,父亲结婚,共同生活5、6年后,父亲外出工作,随后母亲及其子女全部迁到父亲身边生活。父亲的继母一直在老家,现跟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生活,父亲的父亲约20年前去世。父亲与他的继母之间没有固定的抚养费用,仅在探望时给予一些钱或物。请问这算是“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9-20-状态:已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没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之规定,没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