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了4名未成年少女卖淫


4名混混,轮奸了4名未成年少女,然后又叫来了同伙十几人轮奸4名未成年少女,致一名少女大出血,组织少女卖淫,多次举众斗欧。要判多少年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9-21-状态:已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构成组织卖淫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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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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