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们是2008年在牡丹江结的婚,房子是婚后买的。我们是贷款买的房子,他家拿了3万,我家拿了1.5万,我们自己3.5万,向银行贷款14万。
现在他不同意卖房子,说是贷款以后他自己还房子和我没有关系,可我们也没有存款。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到多少钱?
离婚原因算是性生活不和谐吧,我们一个月也没有一次夫妻生活!他看到我出轨了?但他没有证据。我现在没有工作。像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到多少钱?
谢谢!
补充提问:
希望大家尽快帮我解答,我现在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谢谢大家了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9-26-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你因依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处理财产。
2、你可以分割购房后到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