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律师你好,我家有兄弟二人,我是弟弟,从小我母亲就觉得我脑子不好使,怕以后依靠不了我所以一直以来我母亲就偏心于我哥哥,在家里面我都没受到跟哥哥一样平等的照顾过,因此小时候也落下了小儿惊风的病根,家里有啥都首先考虑我哥哥,一般他们都很不管我,我可以说是父母放养大的,现在,我父亲已过逝,母亲已是高龄,母亲已经把她名下的财产过户于我哥哥的名下,还有我父亲的少部分财产无法过户,母亲要求我只要将我现所拥有的父亲小部分财产放弃愿意过户在我哥哥的名下,就无需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了,可我怕我财产过户了,母亲又改口说我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我并不是要去争夺这小部份财产,我只是觉得母亲并为履行好抚养我的义务,我是否就必须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呢?万一我把我仅有的继承父亲的小部分财产过户了,母亲又改口要求我承担赡养她老人的义务我又该怎么办?空说无凭,是否我要要求母亲立下字据说不需承担赡养她老人的义务了,我就能维护自己的权力受法律保护?这样的字据在法律上会有效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09-29-状态:已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你应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只规定,只能对你母亲的履行赡养义务。 2、你继承的财产你自己有处分权。 3、你与你母亲签订不赡养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无效。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满意。

我咨询杨长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长喜律师 > 杨长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