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1.房产:
①父亲在世时动迁,1995年父亲去世,其后同年回迁(房票是母亲名字)。
②2007年母亲购买该房产权,此后母亲立有遗嘱,身后此房仅由赡养她的两个子女(老人共有5个子女)继承,母亲2011年过世。
2.老人赡养:
老人晚年没有得到其他任何子女的任何照顾和经济援助,并多年失去音信。
3.问题:
请问该遗嘱中主张会得到支持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10-06-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房产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2、该遗嘱部分有效,因为你母亲处理你父亲的合法遗产无效,《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处理自己的有效。”你母亲用遗嘱处理自己的合法遗产有效。《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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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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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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