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建筑工地出现意外死亡事故赔偿问题

家人建筑工地上今天下午发生意外 以为年龄55左右的工人从脚手架下摔下来 经抢救无效现已死亡 家人是包工头 工程是给一国有企业单位建加油站工程 死亡工人是家人雇佣的施工队临时叫来的工人 现在就想咨询一下 这个赔偿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应该怎样赔偿 、 包公头 施工队 和单位各付多少责任 很急很急 谢谢了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10-10-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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