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本人(乙方)与另一个人(甲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修建协议,协议注明“安全方面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安全问题”,乙方将工程转包给另一个人,但是没有签订合同,几天前工地上死亡一名木工,在医疗过程中死亡,请问,这样乙方要承担多少责任,赔偿金额是多少?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10-11-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你应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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