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继承纠纷

我家在五环外,农村有块祖业产宅基地,父母有五个子女,三儿两女,两女儿已出嫁在外多年,父母在世已把整套宅院均分为三个院子,给办理了三个户口本,分别是三个儿子的名字,三个儿子分别在三个院子居住,三个院子分别有父亲名字批单的房子和有儿子批单的房子,也有没批单的房子,都是儿子自己建造的,现在父母已去世,因农村面临拆迁,两个女儿回来争房产,请问:三个院子的房子有父母的份额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0-13-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父母在世已分家,对自己的财产已做处理,应当认为合法有效,三个院子已没有父母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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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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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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