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过错?——交通事故

您好!我有一辆面包车,之前拉家里周围5个邻居去曹妃甸干活,共收取180元的费用。由于前几天身体不舒服,让一个朋友拉他们去,180元全给他,我一分钱不要,(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协议,但是工人和工厂那边可以作证。)但到了第四天,却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重伤,他有驾照,我和他都没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这样赚钱合法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10-13-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你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2、你赚钱的方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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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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