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找化妆品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到工商局要求处理,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化妆品生产者和化妆瓶销售者。你可以参考《消费者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和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