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后到民政局办离婚证才算离婚吗??
我想咨询---
我跟老公已经在法院判为解除婚姻关系了,,
可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没有到公安局更改户口本上 婚姻状况 变更为-离婚。(现在还是已婚)
在这样情况下,, 我是属于 离婚吗??
我想跟老公和好,是否不用再办什么结婚手续??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21-状态:已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你和你老公已由法院判决离婚。
2、你们如要和好,应当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才受保护。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