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

我是交通事故,对方骑车逆行所撞,有交通事故认定书,,造成我的左手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上了2个钛钉,明年还要做二次手术,为的,工资是4000元,现对方不认同,只赔付10000元,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10-22-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1、你可以通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
2、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之规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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