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咨询诽谤罪的相关法律问题

您好!
我一个朋友是大专学院二年级学生。在校负责一些酒店兼职的代理。最近有一名他学校已毕业的师兄也到学校宣传有关酒店兼职信息,这位师兄的兼职宣传威胁到我这位朋友的兼职生意,所以他情急之下用飞信发信息给该校的大一新生,虚构了这位师兄的种种不好,希望大一的同学不要跟随这位师兄做兼职。虚构的内容大概是:该师兄在校期间偷窃笔记本电脑,被学校开除,没有毕业证找不带工作才来学校宣传兼职信息,以赚取代理费。后来他将这件事告诉我的时候,我才让他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些律师,就他这种情况,是否已经构成诽谤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期待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22-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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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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