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伙人如何承担幼儿园事故的赔偿金

我和一个幼儿园园长共同投资了幼儿园物品,不包括房屋,幼儿园在他家开,他不收取房费,口头说了说共同投资,共同承担责任,利润平半分,我外出接学生,他在幼儿园,一个学生在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幼儿园没有明确的分工,也还没有办理任何证件,而我在事发一个月前托中间人给合伙人说要退股不干,但是他没有回答,而我继续帮他处理幼儿园各种事情,现在安全事故发生,他要求我和他平摊医药费,受伤儿童还在住院抢救,我应该和他共同承但医药费和后续费用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10-22-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你应参考《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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