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我离婚,问些离婚的问题
您好!三个月前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但这个孩子有可能不是我老公的,我也发现这件事情做错了,但是也不能挽回了。前些日子,老公一直在偷偷调查我,事先也把我的一些存款以其他理由说用钱,我也转账给他了,他把结婚时候的三金也都收了起来。老公知道这件事情很气愤,要和我离婚,并且说转账的那部分是要回送好的礼金。但是我现在怀孕了,暂时没有工作能力,虽然转账的钱不是很多但是也是工作所得,现在没有了我离婚后肯定生活成问题。听说胎儿4个月时候能做DNA亲子鉴定,我们商议去做鉴定,但是他还是要先离婚,现在离鉴定还有一个月时间。
我咨询一下,虽然我犯错了并且不可原谅,但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更合适的解决办法能给自己争取点东西。我想要这个孩子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10-23-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参考《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