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园骨折

一个四岁半女童在幼儿园被人推翻致右肢骨髁上骨折 怎么向幼儿园索赔


补充提问:
后期的治疗费用和伤残怎么算?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11-17-状态:未解决]
杨长喜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照《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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