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复杂的离婚房产分配

情况描述:男方(和父母)在2008年2月登记,2008年8月购买其岳父(女方家)一套房产,价值15万,过户证明于2008年11月开出,房产证上是男方一人。
2010年将原房产卖掉,卖了26万。
随后于2010年10月份又购买了价值42.5万的新房,原来的26万+岳父家出4万+男方一人贷款12.5万,购房户主标明是男方一人,贷款抵押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但是预估新房市值升至60万。另外,女方没有工作。
现在由于各种问题想离婚,结合新婚姻法,几个问题请教各位律师专家:
1.原房产的15万属于男方还是夫妻共有?
2.增值的11万属于男方还是夫妻共有?
3.购买的新房怎么分配?从42.5万增值到60万的部分属于男方还是夫妻共有?
4.总体来说夫妻房产该怎么分配?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17-状态:未解决]
杜永胜律师的解答:

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

我咨询杜永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晟宇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烟台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杜永胜律师 > 杜永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