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离婚期间各自婚前财产收益如何分配
你好 我和现妻子与2007年结婚 婚前财产登记为;男方食品厂一处价值50万元, 工厂厂房一处,价值50万元 2012年工厂出卖了100万 女方把钱全部转走到她的名下 2013年提出离婚并分居至今 女方要求分居期间我厂房租金给她 是否公正 她转走我的钱能追讨回来吗?
补充提问:
另外2009年 我们村被兼并 父母83年老宅置换了现在的房屋 补差价13万元 房屋登记为我的名字 父母至今居住着女方要求平分 法官要求评估 是否正确??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06-1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