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卖房方是否可以全权处理房子呢?
我的母亲买了一套房子,首付了60%,然后贷款了2万元(我母亲名字贷款),支付剩余的40%和房子的装修。一年后我母亲与甲结婚,甲有一儿子。2万元是甲和我母亲婚后一起偿还。现在贷款已经还完,去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只有我母亲的名字,而且房产证已经办好。婚前没有财产公证。我想咨询一下:
1、假如我母亲去世,甲和他儿子是不是有继承权?
2、这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我母亲对这房子是否可以自由处理,如果把房子转给我和我妹妹,房产证只有我和我妹妹的名字,甲对这房子还有继承权吗?
3、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这房子属于我和妹妹应该怎么办呢?
补充提问:
4 我母亲是否可以不通过他把房子转到我和妹妹名下?共同还贷款的一半是否要还给他?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1-11-04-状态:已解决]
张晓宏律师的解答:
1、甲有继承权,他儿子如果是在您母亲与甲结婚时已满18周岁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没有继承权。
2、是婚前财产。但对婚后40%的增值部分甲可以主张一半的权利。过户后,甲对房子没有继承权。
3、您母亲首先分割房子,将甲的份额析出,然后过户给你们。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