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您好:我是97年给乡镇企业贷款,98年企业倒闭,欠银行贷款未还。就在今年4月份我个人银行有一些存款25000元被法院冻结,说是原来的银行的未还贷款叫不良资产银行卖给了其他人, 所以把我的存款划拨给了购买不良资产的人,法院未通知我本人就扣我的个人存款给购买不良资产的人,这样做合法吗?97年的贷款是为企业贷款,没有用于我的个人生活中,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追回我的个人存款?我的这笔个人存款还能追回吗?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0-27-状态:未解决]
张晓宏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可以追回。提供你的个人存款凭证和银行的划款凭证要求法院追回,法院不理,则以法院为被告到上级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由被告举证划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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