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要解除
我于2011年1月1日与云南圆臣洋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合同,但是在2011年12月初,云南圆臣洋广告有限公司提出要与我们解除合同关系,我们的合同并未到期,我们又是属于劳务派遣工,像我这样情况的还有10多个同事同时分布于红河州各县市烟草公司,我所工作的地点在红河州泸西县烟草公司,事实上是红河州烟草公司要解除与派遣单位的合同关系,因此与我们签订合同的派遣单位同时也要提前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问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向什么部门反映,我们大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对于社会的险恶知之太少。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1-12-18-状态:未解决]
白清忠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