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诉讼时效及诉讼费用

我继父去世后,留有俩处房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我母亲,我(继父跟我母亲抚养长大的),继父的儿子、女儿和继父的母亲。其中一处房产,立有遗嘱给继父的儿子结婚用,但是没有其他公证人在场,我母亲跟继父的女儿和继父的大哥签字。如果我母亲准备起诉,有什么不利因素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1-29-状态:未解决]
白清忠律师的解答:

按继承法未立遗嘱的房产,有一半属你母亲的财产,其余的属你继父的遗产,你母、你、你继父的女儿、儿子都有继承权。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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