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将被收回,不安置,令我们强行搬走!

我父亲原是从部队退休的,现住的房子是退休时部队分给父亲的。产权为部队所有,但我们有永久的居住权。我们是本地常住户口,户口为现住房地址,已经在此住了30多年,30多年来一直付房租。现部队要收回现住的房屋,按我父亲的级别,给他重新分配了新房(集资房,有产权)。房子只是解决了我父母的住房问题,但未解决子子女的住房问题。部队的领导说:“子女的住房问题是不解决的,你们要全部搬走!房子是部队的,现在部队需要用此房,你们就要搬走。管你们户口在不在这里,部队是不会帮你们安置的,你们自己解决。”
我现无住房,如果部队让我搬走,我变无家可归。

我想知道,他们这种做法对不对??是不是合法?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7-29-状态:未解决]
白清忠律师的解答:

部队无义务解决子女的住房问题。

我咨询白清忠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汉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汉中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银行保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白清忠律师 > 白清忠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