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他人超生的孩子,之间发生纠纷法律保护吗?

有位患有不育症的女人未办理登记手续,收养他人超生孩子(第七个孩子),抚养16年后,生父母无理带走被收养的女儿,之间发生纠纷。养母准备上诉(要求被收养人的16年生活费和教育费),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保护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3-01-03-状态:未解决]
白清忠律师的解答:

养母有权起诉,请求生母支付十六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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