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切需要解答----关于待岗事宜
2000年入厂,2007年请假后一直无法上岗!现如今公司政策性关停部分项目,更是没了重新上岗的机会,所以找公司协商,公司愿意给在岗时的经济补偿,但是不在岗的不给,为此走了快一年的信访了,得到的只是公司和劳动局的待岗答复,但却不给主张待岗的社保和生活费!找了好多的法律书籍都没有待岗一说,但是公司给的信访回复上明明白白的说是待岗,劳动部门的信访回复意见书也是你所么说的。现在打算就该事宜申请仲裁,但不知道运用哪些法律条文!值不值得继续下去!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4-05-0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