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这样起诉吗

09年6月,a公司因拖欠b公司货款50万并多次出具承诺都未能支付而被b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为民亊合同纠纷。判a公司立即支付货款,判a公司的原转让方c公司负连带责任和a公司同负担b公司诉讼费用。可是同年11月,b公司利用关系将本案以“合同诈骗罪”还加上“虚报注册资本”罪专名起诉c公司小文。2011年6月8日,x公司局将小文逮捕关押至今10个月余。具体情况是08年8月,c公司将债权债务转让给了a公司,并ac两公司联合公告b公司,申明“原c公司未履行完毕的业务由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权利由a公司享有,合同义务由a公司承担”!。b公司欣然同意接受。于是a、b、c、三公司签字盖章后,债权债务的转让正式生效运行。亊后就出现了以上因a公司拖欠货款,b公司恶意报复陷害小文的内幕。尊敬的律师:小文是诈骗吗?为什么不追究a公司?这种重新起诉改变其性质的诉讼行吗?法院原判决的合同纠纷有效吗?委托中介方垫资办企业有罪吗?谁是虚报注册资本的主体?敬请明示,万分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10-状态:未解决]
雪化平律师的解答:

民事判决再未经再次审理撤消前是有效的。依据您所术,债务转让应是合法有效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 虚报注册资本罪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是否构成此罪或其他罪,还应依据具体案件事实来确定。
本案当事人小文已被公安机关逮捕长达10个月时间,当事人方应尽快委托律师参与,以提供尽可能的法律帮助。律师越早参与,越有利于查明直象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咨询雪化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雪化平律师 > 雪化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