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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二十号不小心把车撞到楼下打麻将的凳子上,使一45岁妇女从凳子上掉下去,造成左股骨颈骨折,手术很成功,但伤者去做了上次鉴定,定为九级伤残,鉴定书我看过了,“需要休息10个月,前六个月为完全治疗期,后4个月为恢复治疗期,经过医疗时限的治疗和恢复,上述损伤可以愈合,愈合损伤部位的功能在原有的基础上遗有减退的程度”。请问律师,伤残鉴定应不应该在还没有完全恢复好的情况下去做鉴定?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11-20-状态:未解决]
钟晶律师的解答:

你好,一般伤残鉴定在病情稳定之后三个月后做就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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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甘肃 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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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处罚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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