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因双方感情不和
您好!我今年因双方感情不和,他对我大打出手,故我本人现已搬出去住,现在我想和他办离婚手续。但还有一个问题,我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他现在问我要孩子的抚养费,我不知怎么办?因为我工作不是很稳定每年还要为孩子交三千左右的商业保险,叫我拿我也拿不出超过三百元,我毕竟还在外面租房子住,因为他什么也给不了我,原先住的房子是以我的名义贷的款,但是不是由我还贷是他的父亲,另外,他父亲为了安全叫我们都签字证明这房子是由他拿钱还贷,我签字了。假如我想要这房子能给我吗?要钱能拿多少?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12-27-状态:已解决]
钟晶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至于抚养费那是要给的。但是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