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要我六个月之后再做伤残等级鉴定迟不迟

我八月初发生工伤事故,导致腰椎小于三分之一压缩性骨折,起初老板拒绝提出工伤认定,后经劳动局调节进行了工伤认定。后来劳动局说,我还很年轻,受伤部位特殊,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要修养半年之后再做鉴定,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不知道合理不,恳请大家帮帮我,给我出点主意,我接下来如何去做?我的这种情况作伤残等级鉴定是几级?能够尽快维权。谢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3-11-20-状态:已解决]
钟晶律师的解答:

你好,既然工伤认定已经出来了,其实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也就不重要了,再说做伤残鉴定确实也不是工伤认定一下来就做的,确实需要等治疗全部结束才能做的。如果你想尽快维权,除非单位同意私了解决,你们一起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个等级出来,按照这个等级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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