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无法要回
给朋友在12年借款5万,直到去年2013年9月才找到对方(此期间没有任何利息,但这钱是我借别人的,要每月付5%的利息),写了借条,是打印的民间借贷合同,约定到次月(2013年10月)还款,若不还,每月按所借金额的5%算违约金及利息,可是到了次月这人一直躲开找不到,到目前还不知下落,他家人也不告诉我这人的下落,我想咨询一下,当事人本人联系不到主这笔钱怎么要?能要回来不?如果需要起诉,按合同约定的每月5%的违约金法律是否法律支持不?本人不在,能不能起诉他们家人?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4-08-02-状态:未解决]
钟晶律师的解答:
你好,可以起诉,不过现在对方人不在的借款纠纷光依据借条是不行的,如果还有其他的证据那么法院才可以判的。只能起诉本人,家人不能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