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身亡事故

因我弟被人雇佣到肃南县马蹄乡凯博煤款拉煤,途中经过马蹄乡八一村皮夹沟时给大货车顶部加刹车淋水被10千伏电线电击身亡,电力单位电线的高度不够是导致我弟身亡的主要原因,请问这属于安全责任事故范围吗,事故发生与2014年11月25日下午14时左右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4-12-04-状态:未解决]
钟晶律师的解答:

你好,这个应属于工亡的,雇主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我咨询钟晶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甘肃鑫正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甘肃 兰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处罚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钟晶律师 > 钟晶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