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律师你好,我是个丧偶的老太太,现和女儿居住一套中单单元房,房子的名字是我儿子在我老伴过世后,从我老伴名字改到我的名字的,当时,我和儿子和女儿到公证处公证了。现在,我想把我的房子以后给我的小孙子,孙子现在6岁,请问要怎么办?如果要公证,需要怎么办?我不想因为这个影响她姐俩的关系。是不是需要她们两人还有小孙子,一起去公证?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5-05-状态:已解决]
李伟律师的解答:
现在你的房产归你个人所有,你可以有三种方式:一、自书遗嘱。表明在百年后将房产赠与孙子。然后将遗书交与孩子或可靠的亲属。这种方式简便,没有多余成本。但是风险大,因为将来会因遗书的真实性产生纠纷。而且很容易现在就引发孩子与你的家庭矛盾。二、自立遗书,有律师鉴证。正阳好处是简便,而且成本相对公正低。百年后不会引发真实性争议。三、自己到公证处公证遗书,并保存在公证处。这种最安全,但是成本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