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

您好,吕律师,女儿遭到强奸后自杀三次幸好及时被发现,脱离生命危险,精神也受到极大打击,经医院诊断为创伤后重度抑郁,现正在安定医院接受治疗,她的胳膊也大面积被自己划伤,请问这属于强奸的加重情节吗,现在案件正在检察院,他们主动要求赔偿6万元,我们应该接受吗,如果到了法院支持后期治疗费吗,还有像这种情况大概要判多少年?希望您可以帮到我,盼回!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8-24-状态:已解决]
李伟律师的解答:

强奸案的量刑较为宽泛,情节极为重要。但受害者的直接自伤不能按至害行为的情节。但受害人的抑郁后果是要考虑的情节。至于对方的主动赔偿,因该是有条件的,所以要综合考虑。你可以在刑事审判时加附带民事赔偿,这是要包括医疗费,因该远远高于6万,当然要包括精神赔偿。如果噢附带民事不成可以刑事外另行民事诉讼。

我咨询李伟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天津坤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和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调解谈判 合同审查 婚姻家庭 合伙加盟 企业改制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伟律师 > 李伟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