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该负责

卖房的宣传资料上的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很多差别,想请问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2-05-03-状态:未解决]
段占朝律师的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宣传内容是否符合上述规定,是开发商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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